2003年11月14日,卫生部印发《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不再纳入〈消毒管理办法〉管理的公告》(2003年第24号),宣告: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不再纳入《消毒管理办法》管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卫生行政部门对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备案制度和对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制度。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曾长期处于双重管理状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规和部门规章都对此有规定,但多头管理反而不利于管理,因此,卫生部决定不再管理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原本由两家共管的这种医疗用品今后只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