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发布食品安全记录要求通告(31-17)。按照美国相关法规要求(44USC36章1220.34部分),食品安全记录管理职责需要由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承担。
有关食品安全记录的相关具体要求参照食品安全检验署《记录管理项目》文件(FSIS指令2620.1第5版)执行。此外,该通告中还对文件记录定义、永久文件定义、如何处理电子邮件具体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其中特别强调,“电子邮件传输中包含的任何文字或文件,如文字、列表、图文、甚至表达的信息,在涉及商业行为情况下,均可构成文件记录”。(来源:国家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