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8日,乌干达发布G/TBT/N/UGA/524/Add.1号、G/TBT/N/UGA/525/Add.1号、G/TBT/N/UGA/526/Add.1号等15个补遗通报,分别对规定了用于人类消费的烟熏鱼(涵盖所有鱼类)、冷冻虾和虾、冷冻章鱼、鱼类香肠、海洋和淡水鱼及甲壳类和软体动物贝类的糜肉、冷冻的金枪鱼肉、番茄罐头(除醋酸制备以外产品)、番茄酱(HS编码210320)、番茄酱、辣椒酱、鱼蛋白浓缩物、油炸鱼、金枪鱼罐头、乳饮料、食用蛋等15类产品技术规范中“规格”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生效日期均为2017年6月20日。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