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 - 医药招商 - 医药资讯 - 医药搜索 - 中医药 - 百姓OTC - 企业大全 - 产品供求 - 技术项目 - 医药资源 - 医药人才 - 医药论坛
 
   
 
日本修订食品中吡虫啉等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2017年7月1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718第3号公告,根据《食品卫生法》(1947年233号法律)第11条第1款的规定,修订食品中农药吡虫啉、乙酰氯、二氯喹啉酸、四螨嗪、氯苯胺灵、棉隆和威百亩及硫氰酸甲酯、氨基甲酸酯类杀菌剂、氟吡菌酰胺、咯菌腈、调环酸钙盐、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以及兽药螺旋霉素、泰乐菌素的最大残留限量(MRL),除吡虫啉等8种农药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设置6个月的过渡期外,其他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部分残留限量如下:
 
序号
农兽药名称
食品名称
修订后MRL(mg/kg)
修订前MRL(mg/kg)
1
 
吡虫啉
韭菜
0.7
1
鸡及其他禽类的肝、肾、可食部分
0.05
0.1
2
乙酰氯
水芹、菊苣
15
未设定
白菜
2
0.2
卷心菜、球芽甘蓝、花椰菜
2
未设定
3
二氯喹啉酸
其他药草
0.5
未设定
4
四螨嗪
谷类、豆类、薯类、白菜等蔬菜
取消限量要求
0.02
5
氯苯胺灵
大豆
0.1
0.20
豌豆
取消限量要求
0.30
6
螺旋霉素
猪可食部分
0.6
1
其他禽肉和禽脂肪(除鸡以外)
取消限量要求
0.1
鱼类
取消限量要求
0.2
7
泰乐菌素
蜂蜜
0.2
未设定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