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麦当劳麦乐鸡中含有“特丁基对苯二酚”和“聚二甲基硅氧烷”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卫生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07)和2007年8月7日第15号公告,“特丁基对苯二酚”和“聚二甲基硅氧烷”可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肉制品、油及油炸食品等。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麦当劳餐厅售卖的麦乐鸡及其煎炸用油进行了抽样,并委托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了检测。在4省(区、市)22家麦当劳餐厅中共抽取的35份麦乐鸡样品和33份麦乐鸡煎炸用油样品中,未发现麦乐鸡及其煎炸用油中“特丁基对苯二酚”的含量超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 标准》(GB 2760-2007)中规定的最大允许使用量200mg/kg。
对于另一种食品添加剂“聚二甲基硅氧烷”,国家法定检测方法标准尚未颁布。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建立相关检测方法。
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