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行政相对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中药保护、GCP/GLP、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等申报事项行政受理方面的咨询需求,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经与相关单位协商,决定自2017年10月9日起,对大厅电话咨询及现场咨询安排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电话咨询值班安排
咨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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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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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上午 9:00~11:30
下午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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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区号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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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药品受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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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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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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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3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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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受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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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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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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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3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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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受理咨询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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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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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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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3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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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受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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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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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保护品种受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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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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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GLP、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受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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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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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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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3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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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送达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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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和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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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厅对外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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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31837、8833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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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服务保障、投诉建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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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3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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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行政许可事项缴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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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3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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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事项缴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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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3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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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咨询值班安排
咨询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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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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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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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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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二下午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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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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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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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三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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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技术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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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注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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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四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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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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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食注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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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五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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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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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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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五下午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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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前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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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