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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多措并举久久为功农兽药使用逐步规范
  宝鸡市高度重视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多措并举、久久为功,切实保障食品链条源头安全。
 
  2012年5月,按照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全面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宝鸡市结合实际,制订下发了《宝鸡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施方案》。经过市、县农药管理机构一年多时间的共同努力,除太白县、渭滨区全面禁止高毒农药销售外,全市共受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申请156份,审批县级高毒农药经营门店46家,审核确定市级农药经营企业3家,由省农业厅统一颁发了牌匾。并在定点经营单位统一实行“五项管理制度”,即:(1)购进备案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购进高毒农药,要及时向当地县级农药执法机构报审,销售完毕后及时向农药执法机构核销;(2)经营专柜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在经营门店必须设立高毒农药销售专柜,实行专柜摆放、封闭存放、明示标志、专人管理;(3)销售台账制。高毒农药经营单位必须按照统一要求,全面建立销售台账,对高毒农药产品的来源、购买者身份、购买数量、购买时间、购买用途、联系方式等进行详细登记;(4)购买实名制。购买高毒农药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所在地村委会(或合作经济组织)出具的种植证明,根据需要限量购买;(5)公开承诺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必须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五项制度”,与当地农药管理机构签订承诺书,并固定悬挂于店面醒目位置,接受农药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在实施定点经营的同时,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监管力度,先后对6家定点经营单位没有认真落实实名购买制度的违规行为下发了《当场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整改后不合格的3户农资经营户,取消其高毒农药经营资格。
 
  2014年,宝鸡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目标,市政府把规范使用农兽药工作列为重要创建指标,各级农业部门加强对农药、兽药经营单位检查,全面掌握农药使用情况。对经营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对种养殖基地、农户进行农药、兽药使用知识培训,对不同季节、不同农作物使用农药和畜禽使用兽药情况进行普查,全面了解使用农药、兽药基本品种。政府采取防控结合,减少农药兽药使用量的方法。一是在农药使用方面,强化统防统治,推行绿色防控。以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能力较强的新型主体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配备新型机具、规范运行机制,强化统防统治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科学用药水平。针对今年小麦条锈病等偏重发生的实际情况,宝鸡市以病虫源头区、重发区为重点,全市出动专业化防治组织231个,专业机防队员2800多人,动用植保机械1.2万台架,建立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田28万亩,开展小麦统防统治390万亩次、果树病虫害专业化防治53万亩次,最大程度减轻了病虫害损失,减少了农药的使用量。二是在兽药使用方面,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力度,从源头上减少兽药的使用,确保全市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每年春秋两季,市政府召开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签订防疫责任书,落实防疫资金,确保防疫工作顺利进行。严格防疫物资的组织供应和管理,加强宣传,加大防疫技术培训力度,落实官方兽医包场联户制度,推行防疫信息化平台建设,探索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方式,多措并举,确保防疫质量。以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等人畜共患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提高动物疫情预警能力。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开展畜禽规模场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监督管理,严格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通过以检促防,提高防疫质量。通过各种专业化的服务,逐步替代农民自行施用农药和使用兽药。三是强化监测检验。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先后投入了500多万元用于农兽产品质量监测检验,完成了以蔬菜、干果、粮食、食用菌等农药残留监测检验69990批次,快速检测209220批次;完成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监测检验150批次,生鲜乳681批次,以牛、羊、鸡等为主的畜禽兽药残留监测检验1056批次。有效防控了农兽药残留,源头治理上取得显著成效。(来源:C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