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是对《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 104—2002)的修订。本次修订综合分析了十几年来国内外外照射急性放射病治疗研究最新成果以及放射医学、放射生物学最新研究进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与我国现行的职业性其他卫生标准的衔接配套,以期为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正确分型、分度诊断和救治措施的制定提供严谨、实用和可操作性更强的专业技术标准。
与修订前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1)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2)修改了标准的范围。《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规定了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放射工作人员在事故照射情况下受到大剂量电离辐射外照射引起的急性放射病的诊断和医学处理;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受到事故性外照射后引起的急性放射病可参照使用。
(3)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GBZ/T 163《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GBZ 215《过量照射人员医学检查与处理原则》,GBT 18199《外照射事故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和治疗方案》,WS/T 378《造血刺激因子在外照射急性放射病治疗中的应用指南》,GBZ/T 262《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心理救助导则》以及WS/T 405《血细胞分析参考区间》等6项标准。
(4)本标准共7个术语和定义。其中,修改了“职业性外照射急性放射病”、“骨髓型急性放射病”、“肠型急性放射病”、“脑型急性放射病”4个定义,增加了“造血生长因子”、“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和“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3个术语及其定义。
(5)新增标题5.1分型和分度,并补充急性放射病分为骨髓型、肠型和脑型3种类型,其中骨髓型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4种程度。
(6)新增标题6.1总则,并补充了早期有针对性地使用辐射损伤防治药物;极期努力控制病情进展,积极预防和治疗极期发生的并发症,纠正代谢紊乱,维持体内环境相对稳定;康复期加强营养支持治疗等。
(7)根据急性放射病诊断与救治措施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国内的实际,增加了6.5节急性放射病的主要救治措施及注意事项,并将其内容作为附录A(资料性附录),较详细地列出了不同程度急性放射病主要救治措施,提出了关于防治感染、抗出血、输血及输注血液有形成分、造血干细胞移植、造血生长因子的应用、护理和营养以及心理帮助等应用问题。
修订后的本标准概念更明确,更实用,更具操作性;其推广应用,对急性放射病的分型、分度、制定救治方案以及促进此类患者的康复将发挥重要作用。(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