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9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通告:更新化妆品进口条件要求。新的进口化妆品条件变化如下:
(1)个人使用肥皂,无需提供许可证,适用于10Kg或10L的产品;
(2)用于商业用途的肥皂,无需提供许可证。要求制造商声明证明商业上准备和包装的产品,并且所有的生物成分都经历了皂化过程。注:在新的BICON案例中,皂化过程将包括在成分列表中;
(3)个人使用的化妆品,无需提供许可证,适用于10Kg或10L的产品;
(4)商业用化妆品,含有少于20%的动物源性物质的产品不需要许可证。如果产品是商业制备和零售包装,则必须完全进行加工,不需进行进一步加工;
(5)商业用化妆品,含有超过20%的动物源性物,进口许可证是必需的;
(6)用于制造化妆品的散装配料,进口许可证是必需的。(来源:国家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