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经我局审定,现公布第二批国家非处方药药品目录。 第二批国家非处方药药品目录是经组织医学、药学专家,按照“安全有效、慎重从严、结合国情、中西药并重”的指导思想和“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的原则,进行遴选、审评,并征得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部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意见后确定。此次公布的目录包括1535个药品制剂(见附件),其中:化学药品制剂205个(甲类非处方药136个,乙类非处方药69个),中成药制剂1330个(甲类非处方药978个,乙类非处方药352个)。 第二批国家非处方药药品目录公布后,相关审核登记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由我局另行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