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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探索建立保健食品监管长效机制
    为加强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切实保障产品安全,探索保健食品监管长效机制,江西省局制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制度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规定。现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久将颁布实施。
    约谈制度以规范从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为目的,通过面对面、近距离的约谈,变事后监管为事前预防,化被动监管为主动沟通,通过强化源头监管和整治,有效预防保健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凡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检测结果不合格、违法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被群众投诉举报等现象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将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约谈。制度要求被约谈人员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通报企业违法违规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行为的严重性,剖析发生违法行为的原因,告知整改的内容和期限。对拒不参加约谈或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企业,将其列入诚信档案,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事后查明存在违法违规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规定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需要,事先不通知被检查企业,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现场检查,检查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方面的即时状况和真实情况。
    规定要求根据保健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对有下列情况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飞行检查:一是群众举报或投诉的;二是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三是安全风险监测或监督抽验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四是有容易发生违法添加品种的;五是其它需要实施飞行检查的。飞行检查规定还就飞检人员组成、飞检纪律、飞检内容、结果判定、事后处理等进行了明确。(来源: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