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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联合印发《2004年全国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2004年3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八部委联合印发了《2004年全国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国食药监察[2004]66号)。
    2004年工作重点是:整治和监管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的重点品种;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的重点要向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延伸,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综合监管力度。
    2004年工作预期目标是:37个城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3~5个百分点;37个城市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达到90%以上;16个城市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10大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的力争达到90%;500个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市(地级)以上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省会市和计划单列市至少建立1个食品绿色市场;大中城市基本实现5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受到全面遏制;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2004年主要任务是: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的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抓好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制售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