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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发出通知 加强口岸和国内交通非典卫生检疫工作
    4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航总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加强口岸和国内交通非典卫生检疫工作,防止非典疫情扩散,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卫生安全,保证五一黄金周期间和今后的交通畅通和物资运输的正常进行,维护正常的口岸和国内交通秩序。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立即根据疫情的情况启动非典防治预案中的相应措施,依法加强口岸和国内交通卫生检疫,防止非典疫情通过口岸和交通工具传播与扩散。要加强口岸和国内机场、车站、码头、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的卫生检疫,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按规定实施严格的消毒和卫生处理,保持上述场所的清洁和卫生安全。
    通知要求检验检疫、海关、公安边防检查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口岸非典卫生检疫工作,严防非典疫情传入传出。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对安徽、北京跨省出行的旅客在始发地实行体温检测。发现腋下温度高于38℃并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指定的救护车送至规定的医院诊治。在口岸和国内机场、车站、码头、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发现非典疑似病例时,要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疫情传播,同时做好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
    通知还要求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恢复非典值班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强部门间的疫情通报制度,保证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落到实处,使口岸和国内交通非典卫生检疫工作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同时,要严格遵守有关交通法规,确保交通畅通。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采取任何方式中断交通,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设立检查站点,以确保交通运输生产的正常进行和交通畅通,保持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据国家质检总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