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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湖南省食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以强化风险防控为主线,组织开展全省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印发《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制订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通过企业自查、市州核查、省局督查、全面总结四个阶段,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药店诊所开展重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规范药品购进渠道。开展进货渠道自查和检查,严格药品购销渠道管理,严格执行票据检查验收制度,做到票、账、货、款相符。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加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重点对销售流向、票据、禁止现金交易以及销售数量与处方数量一致性情况进行核查。执业药师在岗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药品陈列储存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版药品GSP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按规定配备冷藏、阴凉储存设施设备,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是创新检查方式。注重收集药品抽验、投诉举报、案件稽查等线索,采用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和其他中心工作,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药店诊所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全省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对上游药品批发企业延伸检查和核查,形成覆盖药品批发、零售连锁、零售企业和诊所在内的全链条检查。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在整治工作中,全省共有9796药店、9690诊所纳入整治范围,其中9756家药店,9559家诊所均按期提交了自查报告。在自查基础上,各市州及县区局采取分组、分片或集中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内符合整治条件的药店诊所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全覆盖检查。实现了建档排查率100%,检查覆盖率100%,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及查处100%。在整治工作中,责令整改企业2068家,撤销GSP证书136张,约谈企业200余家,清理挂证执业药师40人,联合卫生计生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家,立案查处2057件,罚没款近300万元。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为推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药店诊所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省局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对市州局重点业务工作考评内容,并于10月至11月,组织督查组对14个市州的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了督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判风险点和风险级别,制定对应的防范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明年的监管工作提供支持。(来源:C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