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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督导检查
    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开展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部署对各省(区、市)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
    一、工作背景
    基层医疗机构作为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和网底,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了大量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工作,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是落实“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解决“看病难”问题的重要举措。
    2013年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全国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工作部署,提出明确要求。3月,印发了《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1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
    二、主要目的
    督促各地落实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总结各地先进经验,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基层医疗机构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以病人为中心,以安全、质量、能力为重点,加强依法执业,促进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机构、人员及业务工作管理及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规范监管流程、内容及标准。持续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督导检查形式
    此次督导检查实行省际间互查,即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各省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检查组,按照分组进行检查。督导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资料、现场检查、核实信息和统计分析等方式。为掌握各地真实情况,要求各检查组深入到县、乡、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重点地区进行抽查。
    四、督导检查的内容
    各检查组督导检查各省(区、市)贯彻落实2013年全国基层医疗机构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情况,在此基础上,重点督导基层医疗机构复核清理工作情况、医务人员规范执业情况、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录入情况、医院感染管理情况等。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